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團體標準申報材料及申報流程
一. 申報團體標準所需材料如下
1. 團體標準報批表;
2. 團體標準報批稿(標準文本);
3. 團體標準編制說明;
4. 團體標準征求意見稿;
5. 征求意見匯總處理表;
6. 團體標準送審稿;
7. 團體標準審定會專家評審意見;
8. 團體標準主要試驗的分析、驗證、綜述報告等
9. 根據(jù)《團體標準管理規(guī)定》
二. 團體標準申報流程
1、標準的提案。
牽頭立項單位提出計劃,整理相關(guān)資料提交社會團體單位進行提案。
2、立項階段。
社會團體單位對于企業(yè)提交的資料進行審核,同時對于標準計劃的價值進行判斷,是否符合要求,符合自立項,反之拒絕立項。
3、起草
立項成功之后,牽頭單位要組織相關(guān)的人員起草標準的文本。主要工作包括資料的收集、國內(nèi)外狀況的分析、必要的實驗數(shù)據(jù)。編制標準的文本初稿。編制文本初稿由專家進行審核等。
4、征集意見和審核。
完成標準初稿等材料后,要進行意見征集,主要形式為信函征求、網(wǎng)上公開征求或者是會議征求。征求意見的期限一般為30天。
5、申報和發(fā)布階段。
意見征集后,根據(jù)修改意見完善標準形成終稿,由協(xié)會發(fā)放編號及公告,開始申報,申報完成后在全國標準信息公共服務(wù)平臺上對外發(fā)布。
三. 申報時間
周期大概3-5個月左右。